1、双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持房地产有效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买卖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且申报成交价格;
2、房地产有关部门对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
3、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房产核实、现场评估;
4、房屋买卖当事人缴纳一定的税费,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证明单。
1、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原件,户口本和复印件。
买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和户口本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到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2、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如果是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