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创业补贴办法由省级财政、人社部门另行制定,一般申请人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社保登记证、毕业证等资料,向企业注册地县(区)人社部门申请。申请人为在校及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九条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试点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具体试点办法由省级财政、人社部门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