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地解决纠纷,不应采取消极拖延或自行行使法律处分权。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建立在互谅互让、平等磋商的基础之上,不影响团结以及今后的继续合作。仲裁解决是一种常用的方式,可以节省时间、人力和费用。因此,应更多地采用协商解决纠纷的方法。
法律分析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双方出现纠纷,应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解决。不应采取消极拖延或扣发货物、拒付货款等自行行使法律处分权的方法,因为这些做法无助于解决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协商解决纠纷时,应建立在互谅互让、平等磋商的基础之上,不影响团结以及今后的继续合作。此外,还可以节省时间、人力和费用。因此,应更多地采用协商解决纠纷的方法。
二、仲裁解决:
仲裁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发生争执,协商不成时,根据有关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由一定的机构以中间人或第三者的身份,对双方发生的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和义务上作出裁决。用仲裁的方法解决合同纠纷是常用的一种方式。
结语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地解决纠纷,不应采取消极拖延或自行行使法律处分权。协商解决纠纷是更为有效和节省成本的方法,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损失。仲裁解决也是一种可行的解决方式,可以由独立的机构对争议进行裁决,帮助双方快速解决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三十四条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章 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第五十一条 合同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合同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合同标的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并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合同当事人对交付方式、交付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