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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伪劣种子罪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2024-03-11 来源:尚车旅游网

生产伪劣种子罪的刑事责任及刑事诉讼程序。生产假农药、兽药、化肥、种子,销售明知是假的或失去效能的农药等,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刑事处罚。刑事诉讼包括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五个阶段,涉及审查材料、调查工作、公诉和自诉、审理和裁判以及执行判决等。刑事执行机关主要包括法院、公安机关和监狱。

法律分析

一、生产伪劣种子罪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1、犯本条之罪,依其情节分别承担以下刑事责任: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据土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

二、刑事诉讼程序是什么

1、刑事诉讼是指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侦查机关在当事人以及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诉讼活动。

2、刑事诉讼主要包括五个阶段: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

3、

立案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人的自首等方面的材料进行审查,判明是否有犯罪事实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交付侦查或审判的诉讼活动;侦查指由特定的司法机关为收集、查明、证实犯罪和缉获犯罪人而依法采取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起诉有两种,包括公诉和自诉;审判是指人民法院在控、辩双方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于依法向其提出诉讼请求的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诉讼活动;

执行则指刑事执行机关为了实施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所确定的内容而进行的活动,在我国,刑事执行的主体主要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等。

结语

生产伪劣种子罪是一项严重的犯罪行为,对农业生产和农民利益造成了严重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对于生产者和销售者而言,根据其犯罪情节的不同,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对于生产者和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重大或特别重大损失的,将面临不同程度的刑罚和罚金。对单位犯罪的,将对单位判处罚金,并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刑事诉讼程序包括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五个阶段,其中每个阶段都有其特定的程序和法定权限。刑事诉讼旨在依法解决被追诉者的刑事责任问题,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人权益的正当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21修正):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假种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违法生产经营的货值金额不足二万元的,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二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因生产经营假种子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种子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种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21修正):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劣种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违法生产经营的货值金额不足二万元的,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二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因生产经营劣种子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种子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种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21修正):第七章 种子进出口和对外合作 第五十七条 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应当具备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其中,从事农作物种子进出口业务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种子进出口许可。

从境外引进农作物、林木种子的审定权限,农作物种子的进口审批办法,引进转基因植物品种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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