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共有四个等级,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一级标准如下:第一,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25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单跨跨度30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单项建安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第二,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职称;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3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0人。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第三,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第四,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亿元以上。第五,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十五条 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