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放弃财产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

2023-10-05 来源:尚车旅游网

法律分析:放弃财产继承权的手续为写一份放弃遗产的声明,然后携带相关材料到公证处进行公证。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一、遗产继承手续需要如何办理

遗产继承手续需要办理如下:

1、继承人明确表示继承财产;

2、继承人可以选择办理遗产继承公证;

3、如果继承的财产涉及到房产,则缴纳相关税费;

4、携带个人身份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二、在被继承人死亡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是否有效

在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是无效的。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有效的放弃继承应符合以下条件:

1、必需是继承人本人作出放弃的表示,他人(包括继承人的监护人)都无权放弃。

2、继承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3、放弃继承权须在特定时间作出。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