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可以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可以由本公司股东认购,也可以由其他的投资人认购,其他投资人认购的就属于新的股东,既然有新的股东,就会回笼有相应的股本金。对于新增部分资金的分配问题,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的指导意见,仅设置了最低条件,比如公司自己持有公司自己股份时不享有分配权,比如公司应当先填补亏损、提取资本公积金后方可进行分配等等。股东出资入股公司,后期入股资金的所有权归属于公司,因此不存在入股资金分配的情形。但就运营收益部分,公司可能存在分红情形,一般根据股东所占公司股权比例进行分红。或者股东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