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一个月辞职用人单位不批准的,可以向人社部门举报,也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审请劳动仲裁。
一、去劳动局投诉和劳动仲裁区别是什么
去劳动局投诉和劳动仲裁区别如下:
1、受理机关不同,申请劳动仲裁受理单位是劳动仲裁委员会,而投诉受理单位一般是劳动监查大队;
2、程序不同,劳动仲裁相当于一个司法裁判行为,而投诉受理后,劳动行政单位介入处理,那是一种行政行为。
申请劳动仲裁走的是劳动仲裁程序,是准司法程序;而投诉走的是劳动监察程序,是行政程序。投诉是针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进行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要求行政机关督促用人单位纠正违法行为,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劳动仲裁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用人单位的侵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请,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保证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劳动局不给工资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发工资的,是侵犯了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请求权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局现已改名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人社部门投诉不发工资不管,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三、老板拖欠工资不给怎么处理啊
老板托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也可以向当地的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拖欠工资老板打了欠条的,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八十条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