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当然可以,在省市县党政班子一般设有工会主席一职,而且按要求必须作为党委班子成员兼任。也就是说工会主席参加班子会议同样是理所当然的事。
法律依据:《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 第二十五条 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应当由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善于结合实际开展工作的党员干部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