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某系民营企业,由于没有成立工会组织,企业侵害工人利益的事情发生后工人的呼声无处表达。在这种状况下,工人越来越需要自己的代言人,要求公司成立工会的呼声越来越高。然而,该公司有关领导并未满足工人们的要求,以成立工会必须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同意为由,到现在还拖着不建立工会组织。为此,工人们意见很大,企业经营生产也受到了一定影响。一些工人说,由于公司没有工会组织,企业与工人的劳动关系比较紧张,工人在企业几乎没有民主权利可言,如同机器的零件一样想怎样拆卸就怎样拆卸,在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及工资权益上很难得到有效保护。
一负责人在谈到工人要求成立工会时说,工人要求成立工会并不算错,问题是成立工会不能说工人想成立就成立,必须经过公司董事会研究同意后才可成立。该负责人还称,如果工人想成立工会就成立岂不乱了套?
请问:成立工会必须要董事会同意吗?
答: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工会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对照此规定,该公司有关负责人的说法显然有失偏颇。
《工会法》第十一条还规定:基层工会、地方各级总工会、全国或者地方产业工会组织的建立,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企业职工组建工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可见,从法律层面上说组建工会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而并非是必须经企业董事会批准。
一、集体合同订立流程是什么
集体合同订立的程序,是指集体合同从协商到合同成立生效所经过的过程。
(一)制定集体合同草案:集体合同应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一般情况下,各个企业应当成立集体合同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主持起草集体合同。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由企业行政和工会各派代表若干人,推行工会和企业行政代表各一人为主席或组长和副主席或副组长。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应当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提出集体合同的初步草案。
(二)审议:将集体合同草案文本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时。由企业经营者和工会主席分别就协议草案的产生过程、依据及涉及的主要内容作说明,然后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对协议草案文本进行讨论。作出审议决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4年颁布的《集体合同规定》第36条规定:经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2、3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
(三)签字: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或盖章。
(四)登记备案:集体台同签订后,应将集体合同的文本及其各部分附件一式三份提请县级以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劳动行政部门有审查集体合同内容是否合法的责任,如果发现集体合同中的项目与条款有违法、失实等情况,可不予登记或暂缓登记,发回企业对集体合同进行修正。如果劳动行政部门在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没有提出意见。集体合同印发生法律效力,企业行政、工会组织和职工个人均应切实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