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受害方对法院判决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不服判决的上诉的期限为十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上诉指的是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227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