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程序必须本人来完成。工伤鉴定是需要工伤职工本人进行的并且鉴定现场还需要对工伤职工的身份进行核对,所以工伤鉴定程序必须本人来完成。
一、工伤鉴定什么时候申请
职工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伤残的情形的,等工伤认定结果出来之后可以向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鉴定。工伤鉴定可以由用人单位申请也可以由工伤职工本人向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完成工伤鉴定后,凭借鉴定结论可以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职工可以享受相应的赔偿待遇,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工伤赔偿。
二、劳动能力鉴定能否鉴定为工伤?
是的。工伤鉴定就是劳动能力鉴定,没有区别。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必须先行进行工伤认定,伤情相对稳定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劳动者因工负伤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对工伤职工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进行综合评定,是给予受伤害职工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
三、个人能否申请工伤鉴定
自己可以去工伤鉴定。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是申请工伤鉴定的主体,因此劳动者是可以自己去工伤鉴定的。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