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信息:1、三份起诉状;2、双方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3、夫妻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起诉时只需提供复印件)。起诉时没有结婚证的,可以到婚姻登记地民政局出具《婚姻登记审查处理表》,作为双方的婚姻关系证明。如果要分割房产,应提供分割房产的相关信息;5、如果有孩子,需要孩子的出生证明、户口簿、常住户口卡和社区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