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医保卡一般只能本人使用,个人购买药物、支付门诊或者住院治疗费用,使用的都是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一般是属于社会上所有参与医疗保险的人共有的。有些地区的医保中心规定医保卡在一些情况下可以给配偶、子女、父母使用,但是借用范围仅限于直系亲属,治疗范围也仅限于普通门诊。
法律依据:《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
(一)参保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其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或住院产生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二)参保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支付其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材料、批准文号为卫消字或卫杀准字的消毒用品,以及批准文号为国药健字的保健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