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业务员若知情并协助,则属于共同犯罪,需承担刑事责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者,可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若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可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可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罪可判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处罚。如在公诉前退赃退赔,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分析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业务员如果知情并且有协助行为的,则应当属于共同犯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行为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拓展延伸
非法吸收公共存款业务员的法律责任及处罚探讨
非法吸收公共存款业务员的法律责任及处罚是一个涉及犯罪法律领域的重要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法吸收公共存款属于犯罪行为,而从事该行为的业务员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刑法的规定,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的行为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破坏了金融秩序,因此,业务员将面临刑事处罚。具体的处罚措施包括罚款、有期徒刑等,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和个人的犯罪记录,法院将依法判决相应的刑罚。此外,相关法律还规定了对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的追缴和没收财产的措施,以保障受害人的权益。综上所述,非法吸收公共存款业务员将面临法律责任和相应的处罚,以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和金融秩序。
结语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业务员应当承担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其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的处罚。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法律对于此类犯罪行为有明确的规定,并对单位和个人都进行了相应的惩罚。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法律将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业务员采取严厉的法律措施,以确保公众的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九条 (删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
(三)骗取信用证的;
(四)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