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真合同的法律风险:
1、部分企业使用的传真纸为热敏感应纸,该纸张上的字迹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模糊和消失,将来发生纠纷时,无法证明当时所签订的合同内容。
2、传真件属于电子证据,不能作为原始证据和直接证据使用。
3、如采用传真件签订合同的,应当及时补签书面的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保留合同的原件。
一、可以用传真签合同吗
可以用传真签订合同。传真属于签订合同的书面形式。通过传真方式签订的合同,符合合同成立、生效条件的,即为有效,受法律保护。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等。
二、保姆合同怎么签
保姆合同需要签姓名、国籍、权利和义务等。用传真方式签订合同的,应尽量保留传真件原件,在完成合同签订后,及时将合同由双方签字确认。另外,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通过传真签约的,则可以事先约定采取传真方式签订,注明传真号码等事项。
三、传真证据的效力
合同传真件的证据同样具备证明力。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电子数据的制作者制作的与原件一致的副本,或者直接来源于电子数据的打印件或其他可以显示、识别的输出介质,视为电子数据的原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