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应该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2、分部工程应该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3、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4、建设单位接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设计,监理等单位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5、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15天)将竣工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一、建筑工程质量评定由谁具体实施?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是施工单位进行质量控制结果的反映,也是竣工验收确认工程质量的主要方法和手段。验收评定工作的基础工作在施工单位,即主要由施工单位来实施,并经第三方的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或竣工验收组织来确认。监理(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负责监督检查,使质量评定准确、真实。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是在施工企业白检合格后,再由监理或建设单位进行验收。
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条件是什么?
1、检验批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查合格。
(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2、分项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3、分部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分部工程(子分部)所含的分项工程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工程安全和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4、单位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单位工程(子单位)所含的分部工程(子分部)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工程(子单位)所含的分部工程有关工程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