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合同及其可能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阴阳合同及其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顾名思义,阴阳合同就是针对同一个履行事项存在两份合同,一阴一阳,内容不一样,“阴”的合同是双方实际履行的合同,“阳”的合同是用于应付备案、报批等监控措施而不准备履行的合同。
阴阳合同都是有目的的,一般都是应付合同公开的需要。例如,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因为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是要经过备案的,双方为了隐瞒真实的合同条件,往往会根据招投标的内容制作一份仅用于备案的合同,而私下又签订一份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用于实际履行。又如房屋拆迁,也因为拆迁协议需要公示的,拆迁人往往要求被拆迁人与之签订一份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补偿的拆迁协议用于公示,而在拆迁协议之外又按照双方谈判的结果另外进行补偿。在房屋买卖当中的阴阳合同,则是为了实现交易当事人的特殊需求,一是偷税,二是增加贷款额。
正因为阴阳合同是对同一履行事项约定不同履行内容,签订阴阳合同的行为就不可避免给合同双方当事人带来重大风险,主要有:
第一、对履行哪个合同发生争议的风险。
因为阴阳合同的履行内容不同,就一定会产生对合同当事人利益的不同影响,从而引发合同双方对于应当履行哪个合同的争议。
第二、合同无效的风险。
签订阴阳合同的双方,都抱着一定的目的,该目的并不是正当的,因此在发生争议时,任何一方想通过合同条款保护自己和权益时,都将面临合同是否有效的风险。比如,刻意做高合同价格,是为了多贷款,而签订高价合同的行为就属于买卖双方故意串通,欺骗银行的行为。按照合同法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因此高价合同无效。而另一份正常价格的合同即使有效,由于买方凭此无法贷到足够数量的贷款来履行该合同,交易也不能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