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可以以性格不合不孝顺为理由起诉离婚。根据法律规定,适格的原告提出明确的被告和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应该受理案件。性格不合不孝顺也是具体的理由,而且离婚是具体的诉讼请求,可以起诉。但是是否准许离婚需要法院根据审理情况确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