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案件审查大队又叫案件审核大队除了大队外,也可另设中队、支队。
以四川省为例,案件审核大队、中队,专门负责案件审核,统一案件出口,设立案件审核支队是全省公安进行执法监督机制改革的重要一环。
法律依据:
《关于改革完善执法监督机制的实施意见》 案件审核队的主要职责有:
1、改革完善层级监督制度。
针对执法突出问题,创新巡视督导制度,省、市公安机关采取明察暗访、驻点指导、社会调查、案卷核查等形式不定期组织开展执法巡视监督活动。
2、完善备案审查制度,下一级公安机关办理的重大案件、作出的重大执法决策和制定的执法规范性文件,应报上一级公安机关备案并接受审查。
3、改革完善审核监督机制。除首次设立专门案件审核队伍外,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执法勤务部门和派出所全面设立专职或派驻法制员,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的审核监督。
4、改进案件审核模式,除涉密外的案件全部通过网上办案系统办理和流转,案件材料全部录入网上办案系统进行审核。
6、改革完善个案监督机制。加强执法源头管控,办案场所视频监控信息、案件流转信息等执法信息接入法制部门和督察部门,实现对执法信息的综合关联应用和流程监控,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
7、全面推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问责制,从严追究案件主管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直接负责人的错案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