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要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必须是劳动者存在法定的 劳动合同解除 情形,比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 建立劳动关系 ,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等等。 如果试用期内的劳动者患病或者 非因工负伤 ,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劳动者 不能胜任工作 ,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但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在 试用期内辞退员工 ,否则须付赔偿金。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