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如果死亡了,债务未还清,债权人是可以直接起诉继承人偿还债务的,对这种情况如何处理要按照事实情况处理。从债权案件事情况生变化分析及保护债权人的债权立场出发方面考虑,应准许债权人提前要求清偿债务。如果债权人死亡了,期间有留有遗产发生了继承,债权人是可以向继承人要求偿还债务,故借款合同不再具有合同的相对性。
一、继承人放弃继承,债务怎么处理?
(一)被继承人(债务人)有遗产,则继续进行审理实体。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合法债权受法律保护
由于债务人(被继承人)有遗产,债权人的合法债权就应依法受到清偿,因此在诉讼中,继承人即使表示放弃继承,也可以继续把其列为被告,进行实体审理,在依法确认债权人债权的前提下判决用债务人的遗产偿还债务。
(二)被继承人(债务人)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应终结诉讼
根据民法典规定,死者的债务应由他的遗产来清偿,债权人以债务人的继承人为被告起诉,目的就是要求继承人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偿还债务,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则直接用遗产来清偿。
(三)被继承人(债务人)没有遗产,但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不能终结诉讼,而应当将其追加为被告,继续进行审理。
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确定自己的继承人,遗嘱可以是自书遗嘱,也可以是代书遗嘱,可以是口头遗嘱,只要是合法有效的遗嘱,遗嘱中的继承人在遗嘱人死后就可以享有继承权,但是如果是被继承人没有设立遗嘱的,死后其继承人就是法定顺序的继承人。
二、负债死亡后是否还要还
负债死亡后还用还账。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债务人死亡的,需要活着的配偶负责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债权。
如果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或者债务人没有配偶的,则债务人死亡后要用其遗产来偿还债务;如果债务人的继承人继承了其遗产的,则需要其继承人以继承遗产的价值为限来偿还其所欠债务;如果既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继承人也没有留下遗产的,则债务就无法偿还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