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权是否包括接走孩子依据双方协商来确定。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未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可以行使探视权,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协助未抚养子女行使探视权。关于探视权的时间、次数和能否接孩子,我国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探视权行使的具体内容。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从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角度作出判决。由此可见,探视权的行使是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的。如果双方同意接孩子,行使探视权的一方当然可以接孩子。如果一方不同意接孩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一、协议离婚不让看孩子如何处理
协商无效可以向法院起诉,以确保探视权。离婚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消除。无论孩子是由父母直接抚养,还是父母双方的孩子,父母仍然有义务抚养和教育孩子,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视子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亲或者母亲探视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中止探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探视权。对方阻碍探视儿童的权利,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判决,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离婚后一般探视权怎么约定的
探视权的约定:一般而言,每月探视次数不宜过多,如果探视过多,会给双方带来很多不便,并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当孩子八岁以上时,具体的探视时间和方式也可以听取孩子的意见,转移孩子的独立意志。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行使探视权的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