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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处理厂税收优惠有哪些?

2023-10-03 来源:尚车旅游网

1、不征营业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垃圾处置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垃圾处置劳务不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对其处置垃圾取得的垃圾处置费,不征收营业税。优惠政策中的“垃圾处置业务”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危险废物以及医疗废物、放射性废物,其他名目的垃圾不属于国税函1128号文所指的垃圾范围。

2、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从事国家规定的符合条件的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等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规定享受减免税优惠的项目,在减免税期限内转让的,受让方自受让之日起,可以在剩余期限内享受规定的减免税优惠;减免税期限届满后转让的,受让方不得就该项目重复享受减免税优惠。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有明确。

我国针对于政府部门以及相关的名胜景观和文化旅游胜地都有相关的规定,是给予十年的免税,所以垃圾场是不需要进行缴纳土地使用税的,因为垃圾场属于地方公益服务部门,由政府来进行管理。是不需要缴纳土地使用费的。

一、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42号),对营利性医疗机构有关政策是:该机构取得的收入应按规定征收各种税收。为了支持营利性医疗机构自身的发展,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可自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三年内给予以下优惠政策:对其取得的医疗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政策是:

(1)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的医疗收入免征各种税收,不按照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收入,不得享受这项政策。

(2)从事非医疗服务取得的收入,应按照规定征收各种税收。

(3)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将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条件的部分,经税务部门批准,可抵扣其应纳税所得额,就其余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4)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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