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出延续许可证的时间要求,许可证有效期满后仍需要继续生产经营的,持证人应当在有效期满30日前提出延续申请。二、延续许可证所需提供的申请材料(一)个体经营户需提供的申请材料为:填写《延续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表》(申请表由烟草专卖局提供);原许可证正、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壹份;持证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壹份;.持证人一寸彩照贰张;持证人户籍卡原件、复印件壹份。未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核准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二条开办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其分立、合并、撤销,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手续。未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核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