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在执法过程中,罚款和拘留是可以同时进行的,一般来说这叫做治安拘留并处罚金,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同时进行合并处罚。但是,如果该行为已经单独处罚,对违法行为人进行过罚款或拘留的,执法机关是不能对违法行为人再进行行政处罚的。依据行政处罚法之规定:一事不再罚。如果执法机关对违法行为人,已经作出过处罚的,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对违法行为人再做处罚的,是重复处罚。违反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人有权对此提出申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九条 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一、行政处罚的种类:
1、警告、通报批评;
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3、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4、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5、行政拘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二、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2、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3、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4、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