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公司随意克扣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责令限期支付克扣的工资,限期不支付的,加付赔偿金。
一、请问农民工欠农资不给怎么办
欠农民工工资不给,农民工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或者举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二、辞职后工资什么时候到账怎么算
劳动者合法解除劳动合同(辞职)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未支付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投诉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拖欠工资的证据。
三、辞职后也不发工资怎么办
辞职后不发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用人单位支付,如果在人民法院判决之后还不发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劳动者也可以找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介入。《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