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被取保候审的人如果认为自己被强制措施不当地实施,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强制措施。解除强制措施的程序和要求在刑事诉讼法中有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
1.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三条:被取保候审的人对取保候审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取保决定的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强制措施。
2.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四条:被取保候审的人对监视居住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监视居住决定的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强制措施。
3.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申请解除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法院在五日内作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最长不得超过十日。
总之,当被取保候审的人认为自己被强制措施不当地实施时,应及时向有关机关申请解除强制措施,并遵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