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票中的信息包括发票抬头、客户的名称、银行开户的账号、交易商品的名称、交易金额、交易单价、交易数量、子轨号码、开票时间、发票用途、发票对应项目、发票的单位印章、交易商品的单位等等。如果是增值税还需要税款种类、税率和增值税具体的税额等等。
开发票的话需要提供下列信息和材料:1、持税务登记证件;2、经办人身份证明;3、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相关的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提交的开发票材料,确认其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最后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
开票信息包括:
1、开普通发票,要对方名称,跟税务登记证上的号;
2、开具增值税发票要对方单位的全称,单位地址及电话,银行基本户账号、开户行,税务登记号等。消费者不管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只要发票抬头为企业,都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根据税法规定,开票日期在7月1日之后的发票,如果没有填写这些信息就属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再作为税收凭证计税、退税、抵免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 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