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会留下案底,记入档案。行政拘留即通常所说的前科劣迹,行政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情节严重还会被判处拘役和罚金,进而构成刑事拘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无证经营是指企业或个人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发给营业执照而自行从事工商业活动的行为。
从事无证经营的,一般都不具备从事社会经济活动的人员、资金、技术等条件,因而不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其经营活动往往会影响社会经济秩序。国家法律规定,未经核准登记的工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不得筹建或开业。否则,要受到相应的制裁。未经许可是指未经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的物品是指由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的由专门的机构经营的专营、专卖的物品。如食盐、烟草等,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指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维护国家、社会和人民群众利益的需要,规定在一定时期实行限制性经营的物品。如化肥、农药等。专营、专卖物品和限制买卖的物品的范围,不是固定不变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出现变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违反国家规定,未经注册登记,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被取缔后,仍进行活动的;(二)被依法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仍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三)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的。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予以取缔。取得公安机关许可的经营者,违反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以吊销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