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的主旨是:离职证明是在离职前向公司申请开具的,对于新公司的入职、社保等方面有重要作用。离职证明的开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新公司是否查看离职证明取决于其具体规定,但在一些正规公司中,查看离职证明的几率较大。
法律分析
一、离职证明范本
离职证明
兹证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自xx年xx月xx日入职我公司担任xx部门xx一职,至xx年xx月xx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此工作期间无不良表现,工作良好,同事关系融洽。经公司慎重考虑准予其离职,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日期:xx年xx月xx日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二、离职证明的作用
在原公司离职前,可向公司开具离职证明,因为在下一份工作中或许会用到。
1、新公司会在试用期时让你提供原公司的离职证明,这也是在法律上保护其本身的权益。(有的公司不需要)
2、如果养老保险手册在原公司离职前被丢,但没有补办,在新公司补办养老保险手册时,需要向有关部分提供原公司的离职证明。
3、其他情况下需要提供离职证明。
三、新公司会查离职证明吗
新公司会不会查离职证明主要看该公司的具体规定,如果这家公司规模不大,一般不会调查。如果这里公司很正规,有很大几率会查的。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所以,如果自己的那一份离职证明不见了,可以回原公司请求用人单位再复印一份给自己,一般这种也可以用的,或者是让原公司给自己做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结语
离职证明是在离开原公司前向公司申请的一份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它对于新公司试用期的入职、补办养老保险手册等方面都有重要作用。虽然不是所有公司都会查看离职证明,但在一些正规的公司中,它可能被要求提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因此,如果离职证明遗失,可以向原公司申请复印或重新开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