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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对不告知的界定是否存在争议?

2023-09-29 来源:尚车旅游网

法律分析:在保险合同中,投保人有告知义务,保险公司有核保义务。如果投保人未履行告知义务,导致保险公司无法正确评估风险,可能会影响保险公司的承保决策。但在实际操作中,保险公司对不告知的界定是否存在争议。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九条规定:“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一切情况。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保险法》第十一条规定:“保险人在核保时,应当认真审查投保人提供的有关情况,对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标的和保险期间以外的重大事项,应当向投保人提出询问。对不符合其承保条件的,可以不予承保。”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保险人不得以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为由解除合同或者不承担保险责任。”

综上所述,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一切情况,保险公司应当认真审查投保人提供的有关情况,并对不符合承保条件的情况进行询问。但保险公司不应以投保人未履行告知义务为由解除合同或者不承担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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