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当事人有权对保险公司的鉴定结果提出异议,如果认为鉴定结果存在问题,应当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在证明保险公司鉴定结果存在问题时,需要注意以下法律原则:
1. 举证责任原则:当事人提出异议后,根据举证责任原则,保险公司需要证明鉴定结果的正确性。
2. 公证原则:如果当事人认为鉴定结果存在问题,可以申请公证机关对相关证据进行公证,以达到证实当事人主张的目的。
3. 证据保全原则:如果认为保险公司鉴定结果存在问题,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或公证机关对涉案证据进行保全,以免证据丢失或毁损。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认为鉴定结果存在问题的,有权向保险公司提出异议,并可以委托有关专业机构重新鉴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保全容易丧失或者以后难以获取的财产或者证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证据不充分的,由谁主张,谁举证。
总之,在证明保险公司鉴定结果存在问题时,当事人需要秉持公正、公证、公开的原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证明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