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签空白劳动合同不填信息,公司是想打马虎眼。公司在签劳动合同时,不填写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资标准和核算方式、工资支付时间和方式等关键信息,其实就是在糊弄员工,想打马虎眼。
2、签了劳动合同不给员工,公司是不想给员工留“证据”。公司签了劳动合同不给员工,很多HR给出的理由是怕员工弄丢了,要用的时候找不到就很麻烦。其实就是公司的老板要求HR这样做的,怕将来有劳资纠纷了,员工手上有劳动合同,就是最直接的证据。
3、公司的霸权思维作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