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被保人在提出保险理赔时需要提交病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如保险公司对其真实性产生质疑,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证明和解决。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
2.《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被保险人应当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并提供与事故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3.《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保险人对保险事故的事实、原因及损失程度有疑义的,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请求被保险人提供必要的证明。”
4.《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履行有争议的,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证明。”
因此,被保人在提出保险理赔时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如果保险公司对其真实性产生质疑,被保人需要及时提供证明材料,并主动协助保险公司进行调查和解决。同时,保险公司也有责任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调查,确保保险理赔的公正性和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