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在订立挂靠协议时,实际的主体并不具有订立所谓挂靠合同的主体资格,是通过挂靠的方式取得资质,从而签订买卖合同,同时也不是合同相对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所以,挂靠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合同。
一、建筑工程挂靠施工对外民事责任承担
挂靠工程施工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是:
1、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挂靠人未能按约定,履行施工合同义务,发包方会起诉被挂靠人和挂靠人;
2、与下游第三方发生纠纷,主要涉及挂靠人在工程施工中未能按约定向材料供应商、设备租赁商、施工队支付货款、工资款,应当由挂靠人承担责任。
二、没有签挂靠合同算挂靠吗
没有签挂靠合同但有实际挂靠行为的算挂靠。如果双方当事人之间没有以书面或形式签订挂靠合同,但有挂靠行为的也属于挂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三、建筑工程挂靠合法吗
建筑工程挂靠是不合法的。工程挂靠需要承担如下挂靠责任:
1、挂靠经营关系的建筑施工企业以自己的名义或以被挂靠单位的名义签订的承包合同,一般应以挂靠经营者和被挂靠单位为共同诉讼人,起诉或应诉;
2、挂靠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挂靠协议无效,双方应分别承担过错责任。
一、针对挂靠人员的处罚:
1、撤销其注册许可;
2、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3、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二、工程挂靠的认定:
1、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
2、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
3、专业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
4、劳务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的;
5、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以上与施工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
6、实际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没有工程款收付关系,或者工程款支付凭证上载明的单位与施工合同中载明的承包单位不一致,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
7、合同约定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负责采购或租赁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或租赁的施工机械设备,由其他单位或个人采购、租赁,或者施工单位不能提供有关采购、租赁合同及发票等证明,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挂靠是不合法的,工程挂靠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挂靠人员会被撤销注册许可,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实际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没有工程款收付关系,或者工程款支付凭证上载明的单位与施工合同中载明的承包单位不一致,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是工程挂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