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股权回购请求权当大股东通过其持股比例控制公司决策机构,作出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决定公司合并、分立,转移公司主要财产等情况,持反对票的小股东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行使股权回购请求权,要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回购其股权。2、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在公司的利益受到烟因公司机关成员敢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规或违反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时的损害而,而相关内部构或人员公司不能或怠于起诉追究其责任时,为了维护公司利益,也是为了维护小酸东自身利益,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不受侵告,小股东可依据法定程序以自己名义向前还人员代表公司提起的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 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百五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