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20%,个人缴费费率为8%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0%,个人缴费比例为2%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2-1.9%,个人不缴费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不缴费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缴费比例为0.5%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各为7%。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