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嫖娼不付钱构成犯罪吗
1、嫖娼不付钱不构成犯罪。卖淫嫖娼属于不特定的同性之间或者异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行为主体之间主观上已经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并且已经谈好价格或者已经给付金钱、财物,并且已经着手实施,但已经发生性关系,没有给付金钱、财物的,都可以按卖淫嫖娼行为依法处理,属于违法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卖淫嫖娼的办案程序是什么
卖淫嫖娼的办案程序如下:
1、传唤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发现涉嫌卖淫、嫖娼的人员,可以当场口头传唤或者使用《传唤证》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讯问;
2、讯问、查证,公安民警对经传唤至公安机关的卖淫嫖娼嫌疑人,应及时讯问、查证,但讯问查证的时限不得超过24小时;
3、强制进行性病检查,认定为卖淫嫖娼的,公安机关必须强制卖淫嫖娼人员检查性病,以调查和区别卖淫嫖娼人员是否涉嫌传播性病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