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给钱没做算犯法,但是没有发生关系,可以认定为违法情节较轻。一般来说是不会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嫖娼不给钱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嫖资是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的。因此失足妇女与嫖客之间并没有财产处分,就算失足妇女因为被骗而免除嫖资,这也不构成诈骗。嫖娼行为是违法的。嫖娼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会受到一定的行政处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嫖娼不付钱既不算强奸,也不是欺诈,具体如下:嫖娼的行为不是合法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所欠的嫖资跟欠赌债一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嫖娼,是指二人及二人以上,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即非法的性交易,建立于金钱交易上的性关系。嫖娼在我国受到法律的禁止。“嫖娼、卖淫”是一个相对概念,是从不同主体的角度对同一种行为的表述,嫖娼是指以付出金钱、财物作为交换条件与异性或同性发生的不正当的性行为;卖淫是指以收取金钱、财物作为交换条件与嫖娼者自愿发生不正当的性行为。
拓展资料:嫖娼不给钱,产生的是自然之债。自然之债不受法律保护,法律不会强制要求付钱。卖淫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嫖娼和赌博都是一样的,不付钱也不会产生任何债务,对方也是无法追讨的,因此不是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