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没有及时履行的补救措施
合同没有及时履行的补救措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没有过错方的权利:
1.行使抗辩权
抗辩权,是对抗他人权利主张的权利。民法典规定了先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三种。法律为防止抗辩权滥用,针对不同的抗辩权规定了不同的行使条件。在己方积极行使抗辩权的同时,也需要准确衡量他人行使抗辩权是否符合法定条、程序,以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2.行使保全措施
保全措施,是指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允许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的实现而采取的法律措施。保全措施包括代位权和撤销权两种。
二、合同未履行完毕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未履行完毕可以解除合同,只要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合同的解除可以是协商解除,也可以是法定的事由解除,如果是法定的解除那么必须满足法定解除的条件。合同未履行完毕如果发现对方违约我们是一般是会要求对方按照约定履行,如果协商不成则在满足一定条件是可以解除合同的。
三、未履行合同算诈骗吗
合同生效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不算是合同诈骗,而是合同违约,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