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采购合同签订之前的风险控制。
1、主体资格审查;
2、履约能力调查。
二、采购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风险控制。
1、合同的主体;
2、买卖的标的物;
3、价款及支付方式;
4、标的物交付;
5、质量标准;
6、违约责任;
7、争议解决条款的约定。
三、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控制。
1、在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员应该密切关注合同标的物的交付时间及权利过户的时间,敦促出卖方按时交付标的物;
2、注意对合同标的物的质量检查,如遇到标的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及时进行退、换货处理;
3、合同履行完毕后对供货商进行评价,为下次确定供货商积累材料等。如果采购合同存在保密条款,应注意通知合同履行人员,注意保护商业秘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