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人原则
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法人资格。法人是指依照法定程序设立的,具有一定组织机构和财产独立管理、能够独立从事商品流通或者其他经济活动的企业。当事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委托他人代签,必须提供委托证明。
(2)合法原则
也就是说,合同的签订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令、原则和政策,合同的内容和程序必须符合合同管理的具体规定和实施细则。
(3)平等原则
合同的签订必须遵循平等互利、充分协商的原则。
(4)书面原则
购买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当然,您可以提前提出口头报价。
在当下的社会,可能很多人对于物资采购合同订立的基本流程并不是特别的了解,实际上不管是物资订购还是一些其他类型的经济合同,在签订的时候大致都是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一、合同成立的条件有什么
合同的成立需要的条件主要有: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法。商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义法。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法。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法。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法。
以上只是合同的一般成立条件法。实际上由于合同的性质和内容不同,许多合同都具有其特定的成立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