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形式如下:
1、成本加奖励费合同:主要用于长期的、硬件开发和试验要求多的合同;
2、成本加成本百分比合同:由于不利于控制成本,目前很少采用;
3、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适合于研发项目;
4、固定价格加奖励费用合同:长期的高价值合同。固定总价合同:买方易于控制总成本,风险最小;卖方风险最大而潜在利润可能最大,因而最常用。
采购合同的内容如下:
采购合同是商务性的契约文件,其内容条款一般应包括:
1、供方与分供方的全名、法人代表,以及双方的通讯联系的电话、电报、电传等;
2、采购货品的名称、型号和规格,以及采购的数量;
3、价格和交货期;
4、交付方式和交货地点;
5、质量要求和验收方法,以及不合格品的处理,当另订有质量协议时,则在采购合同中写明见“质量协议”;
6、违约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三条
政府采购合同适用民法典。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