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的房产孙子是不能直接继承的,除非有遗嘱说明指定房产权留给某个人;或者第一顺位子女都同意放弃房产继承权给孙子,在签署放弃继承权协议后可以由孙子进行继承。继承权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是继承人享有的、能够无偿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从根本上说,它是一种财产权利,但是又具有鲜明的身份特点,因此,它不同于一般的财产权或人身权。在继承权受到侵害时,合法继承人可行使继承恢复请求权。
孙子只可以通过以下两种形式继承爷爷的房产:
1、遗赠。如果孙子想要通过遗赠的形式来继承爷爷房产,那么就需要存在以下事实,爷爷生前在遗嘱里明确将自己的房产赠与给孙子,此时,孙子可以继承爷爷的房产;
2、代位继承。如果孙子想要通过代位继承的形式继承爷爷房产,需要发生以下情况,父亲先于爷爷去世,并且继承发生时,父亲属于爷爷的继承人之一,此时,孙子可以通过代位继承的形式,继承房产。
遗嘱人订立遗嘱的形式有以下几种形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值得一提的是,这几种遗嘱形式中,以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高。所以,爷爷想要立遗嘱给孙子房子可以对遗嘱进行公证增强遗嘱的效力。在爷爷去世后,孙子可以根据公证遗嘱办理房屋变更登记,从而取得爷爷的房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十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