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追责的内容包括工程质量追责程序、工程质量备案、工程质量责任承担方式等。
一、新房交房要满足什么条件
新房交房要满足的条件:
1、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取得《竣工备案表》是法定交付条件。
2、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应当进行综合验收。其验收内容包括:
(1)工程质量、规划、消防、人防等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城市规划设计条件的落实情况;
(2)城市规划要求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情况;
(3)单项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情况;
(4)拆迁方案的落实情况,物业管理落实情况。
二、市政工程投诉
举报市政工程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可以去建设部。建设部负责全国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工作。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的工程质量投诉受理工作,由各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指定专门机构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受理工程质量的投诉。
三、市政工程验收规范有哪些
市政工程验收规范主要有以下五点,分别是:
1、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2、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3、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