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非农业户口是能享受征地赔偿的,非农业户口的农村房屋,只拥有房屋的所有权,没有宅基地使用权,因此,遇到拆迁的时候,只能获得对房屋所有权的货币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收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依照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办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