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因为催告并非以迟延效力的发生为目的,催告行为不产生法律后果,所以催告不是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一条 第二款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