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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后是否还有停工留薪期?

2023-11-14 来源:尚车旅游网

工伤鉴定后,工伤职工有权享受停工留薪期,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但在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的认定应由劳动保障部门进行,这样能确保公正性、公平性,并对不规范医院具有一定的震慑力,保证认定结果的可靠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认定期间需要相关医疗证明的配合,使停工留薪期的认定更具可操作性。

法律分析

工伤鉴定后还有停工留薪期吗?有的。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并保持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期间。在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受伤职工为正常出勤而支付相关的待遇,因此停工留薪期长短的确定对于工伤职工待遇的享受殊为重要。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了还可以再申请延长停工留薪吗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停工留薪期应由劳动保障部门认定

可以参照工伤认定的作法,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停工留薪期的认定。更换认定主体有以下好处:

第一,符合政府部门公共管理的职能,与我国保险事业发展方向相一致。

第二,引入没有利益关系的第三方,认定结果更具公正性和公平性,保障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政府部门的介入加大了对不规范医院的震慑力,保证诊断资料的可靠性。第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进行工伤认定时也需要提交医疗诊断证明和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在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的配合下,停工留薪期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认定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

结语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时,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的认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这样可以保证认定结果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同时也加大了对不规范医院的监督力度,确保诊断资料的可靠性。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八条 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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