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龄时间长短认定主要是指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或全部来源的工作时间。
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职工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工龄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
1、一般工龄系指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
2、本企业工龄(通称连续工龄)应以工人职员在本单位或若干个单位工作,按规定前后可以连续或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如曾离职,应自最后一次回本企业工作之日算起。这种情况按照一般工龄计算,如认定错误,可以申请重新计算。
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但计算连续工龄时不应包括一般工龄(一般来说,因个人原因间断工作的,其间断前的工作时间只能计算为一般工龄)。